一
柴静的雾霾纷纷扬扬铺天盖地,挺派和倒派要斗个你死我活。几位朋友催我:“你不是做过PM2.5的相关研究嘛,怎么还不表个态?”
我这才想起,不久前的自己是喜欢在博客上表态的:
难怪朋友们会有此一问。我想了想,默默在我的代购网店新上架了几件东西:哮喘雾化器,空气净化器, 洗鼻器。
这就是我的表态。
二
遇到多日不见的朋友,他说:
你气色真好,精神真不错!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用起“气色”这个词了。多年前上学的时候,朋友见面经常说的是:
你怎么看上去这么衰?
在朋友圈晒了几张跟儿子的合影,朋友们的回复让人欣慰,比如:
越来越年轻了,跟哥仨似的。
我暗自得意。他们不知道,在拍照前,我特意刮净了白胡须,拔掉了银头发。
三
老同学一直推荐我看电影《匆匆那年》,说看了有多伤感云云。是的,我以前的确喜欢青春怀旧作品,还为此写过博客,比如:
不过,看得多了,觉得有那个工夫,还不如多陪陪孩子,分享一下他们身上鲜活的青春。
老同学提了多次。于是,在娃们都很合作的一天晚上,我看了一下《匆》。看之前,老同学说:
告诉我观后感。记得准备好纸巾。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
我答复:
我又不是你,准备纸巾做什么。就算弹,老子也是用手背和胳膊。
看罢,观后感只有一条:
这么丑的女主角,我竟然坚持看完了。
还是沈佳宜好看一些,尽管后来她演了小笼包似的小龙女。
四
前不久搬家,旧物卖的卖、送的送。两个大学生闻讯来取赠品。是一对情侣,男孩阳光,女孩水灵,言谈举止都是彬彬有礼。两人在一起晶莹剔透,天造地设的一双,让人看着好生爱怜。他们挑了一些中意的东西,临走时,客气地说:
谢谢您,叔叔。
十几年前,高中的一次运动会上,一个四五岁的小朋友闯到我们班的看台,我就对他说:“小孩,叫叔叔!”周围几个女同学哈哈大笑,说她们刚让小朋友叫过“姐姐”。
二十年前,还在上初中的我第一次出远门,途经首都,身上揣了10块钱。花6块钱第一次尝了汉堡包的味道,花3元钱去王府井外文书店买了本英语书,花5毛钱买了张地铁票,第一次乘坐了地铁。是2号线——当时还叫0号线,因为是个圈。一位母亲看我背着大包小包,就对旁边七八岁的儿子说:
给叔叔让个座吧。
这个小孩如今恐怕当爹了,那按辈分,他的小孩应该管我叫爷爷?
分特。
五
书架上有一本英语语法书,1985年出版的,我时不时翻翻,给自己充充电。毫无疑问,这是我见过的最好用的英语语法书了,封面脱落了,也舍不得扔。其中,第53页是讲can的过去式could,语法点很简单,例句却每每让人心念一动:
I can’t sing now but I could sing very well when I was a child.
He can’t play tennis very well now but he could play quite well when he was younger.
She can’t run very fast now but when she was at school she could run faster than anyone else.
I can’t swim very fast these days but ten years ago I could swim from one side of the lake to the other.
页脚有圆珠笔写的一行圆体蝇头小字。我全然忘记自己是什么时候写上的:
This is the way we grow old.